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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党员发展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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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2-23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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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为了使集团公司发展党员工作达到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程序。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申请入党

凡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人,必须由本人自愿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申请。申请入党,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

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的人称作入党申请人。党支部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要在一个月内对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表示欢迎,提出要求,鼓励进步。

 (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落实培养联系人

入党申请人通过党组织的考察了解,在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应及时落实两名正式党员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应采取多种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教育,并对其进行定期考察,严格按照要求将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簿》。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考察及培训

    (一)确定发展对象,列入发展计划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二)党小组提出具体发展名单并向支部推荐

根据年度发展计划的安排,党小组适时召开小组会,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考察情况,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经党小组讨论,提出发展名单,向党支部推荐。

 (三)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为全面掌握发展对象的情况,支部要召开党员座谈会、党外群众座谈会或个别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

    (四)召开支委会确定具体发展人选

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的党员大会),可邀请组织员列席,组织委员汇报各党小组向支部推荐人选情况及征求党外群众意见情况。经充分讨论,按照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具体的发展名单,同时,指定人员整理有关材料。

    (五)对拟定的发展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是一种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好形式。按照规定,在确定发展人选时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做好政治审查

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后,党支部要对其认真进行政治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文化大革命”、八九政治风波等重大政治斗争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被调查人所在党支部出具政审材料后,必须加盖党委印章。

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七)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教育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列入本年度发展计划的党员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八)审查材料,下发《入党志愿书》

对每个发展对象,支部要向党委送审以下材料:1、支部综合考察报告;2、政审材料;3、党外群众意见;4、《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5、入党申请书;6、《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簿》;7、公示情况。经集团党委初审后报送国资委党委,审查符合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三、党支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一)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支部组织委员、入党介绍人要对发展对象进行谈话, 进行忠诚老实教育,讲解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意义及要求。入党介绍人在填写自己的意见时,要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并表明自已是否愿意介绍其入党。

    (二)召开支委会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

支委会要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会讨论认为符合党员条件、所需材料齐全的,即可准备如下材料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1、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从初中开始至今的学习、工作经历、任职情况及证明人等;2、其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审查情况;3、发展对象向党组织提供的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4、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5、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入党动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审查意见。

    (三)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

接收预备党员,必须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大会主要程序:

1、申请人向大会汇报《入党志愿书》中由本人填写的内容。

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主要优缺点,并表明自己的意见。

3、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发展对象培养教育的过程,考察和审查的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并提出对发展对象入党的意见。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其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发展对象对党员大会的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方可通过。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 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之内。

支部党员大会一次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必须逐个进行。

 (四)填写“支部大会决议”上报集团公司党委

党支部应及时将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填写到《入党志愿书》上, 之后,连同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党外群众意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簿》、《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支部综合考察报告等材料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党委进行审议。

四、集团公司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一)集团公司党委派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

谈话的主要内容: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和入党目的是否端正;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个人政治经历是否清楚;入党手续履行情况。谈话中要有针对性地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提出要求。

谈话人将谈话情况和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集团公司党委报告。

(二)召开党委会审批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经过严格审查,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即可批准为预备党员。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果遇特殊情况可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办理集团公司党委审批手续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经集团公司党委集体审议表决,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将党委意见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审批手续履行完毕后,及时通知报批的党组织。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小组)

党委审批通过的预备党员, 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 将其编入党支部(小组),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要与预备党员谈话,向起其介绍党支部的情况、党的生活制度等,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名单。

(二)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要面向党旗进行宣誓。宣誓仪式可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时机及范围进行。主要环节:唱《国际歌》;预备党员(代表)讲话;党支部书记讲话。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定期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并按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簿》。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的主要方法是:按时参加组织生活;按月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定期听取党外群众的反映;入党介绍人找其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要求。

(四)申请转正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转正申请的主要内容包括:总结在预备期的表现;按照党员标准全面衡量自己是否符合党员条件;预备期间发生的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存在的主要缺点;自己的态度和决心等。

1、党支部(小组)提出转正意见

预备党员按时递交转正申请后,党支部(小组)要及时召开会议,根据预备党员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以及入党介绍人介绍培养考察情况,经党员讨论,对其在预备期间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作出鉴定,提出可否转正的意见报党支部。

2、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接到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后,要通过召开党员座谈会、党外群众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3、公示

按照规定,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前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支委会审查并提出意见

在召开支部大会之前,要召开支委会对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书、党小组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进行审查。经集体讨论,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审议。

    (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大会的主要程序是:

1、预备党员向支部党员大会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思想、工作表现和主要优缺点,以及应向党组织讲清楚的某些问题。

2、党支部(小组)介绍意见。

3、支部组织委员介绍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

4、支部书记(副书记)向支部党员大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考察教育情况及表现,支委会对其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提出具体的审查意见。

5、与会党员对支委会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讨论。

6、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大会一次讨论两个以上的预备党员转正,应逐个进行。

 (六)填写支部党员大会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决议的主要内容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思想、工作情况和主要优缺点;需要说明的问题;应到会、实到会的正式党员数;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数;作出决议的日期及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七)集团公司党委审批

1、召开党委会前,要认真审查以下材料:本人转正申请书;《入党志愿书》中支部的转正决议;党小组意见;党外群众意见;《预备考察写实簿》的内容;公示情况。经审查,材料齐全、情况清楚、手续完备的,提交党委会讨论审批。

    2、召开党委会讨论

对预备党员转正,集团公司党委要集体讨论,最后做出决议。党委会的审批结果要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中,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报批的党组织。

填写党委决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党委讨论同意转正的,填写为“批准XXX同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对于需要延长预备期进考察的,在填写时应明确延长的预备期的起止时间;经讨论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填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填写党委作出决议的日期、党委书记签名或盖章。

    (八)支部落实党委的审批结果

党支部接到集团公司党委同意按期转正的通知后,要及时和预备党员谈话,将党委的审批结果通知本人,提出要求,并适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宣布党委的审批结果。

党委讨论决定延长预备期的,在延长的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教育和考察。延长期满,本人应按时提出转正申请,支部、党委按照党员转正程序办理手续。延长期满,预备党员不提出转正申请的,党小组、党支部应按期召开会议,通知本人到会,讨论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并将支部大会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批。

(九)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积极分子写实簿、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教育和考察等材料,交存本人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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