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二十问


    2020年是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进一步了解扫黑除恶知识,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刻不容缓!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什么?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2018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蓝图”是什么?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

2018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原则是什么?

    五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五、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六、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查处的3类问题指的是什么?

    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3.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什么?

    1.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2.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八、“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

    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

    2.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

    3.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九、“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一般为3人以上;经常纠集在一起;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十、恶势力犯罪集团是什么?

    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其特征表现为: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

   十一、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2.利用手中权力

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十二、“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相比有哪些变化?

打,打的只是一个点;扫,扫的就是一大片,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了更高要求。“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虽然一字之差,但反映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十三、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六个围绕“指什么?

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综合治理、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组织建设、围绕组织领导。

   十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做到哪“两个结合”?

与反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十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个延伸”指什么?

   1.向侦破大案、打财断血进一步延伸;

   2.向网络空间、新兴领域进一步延伸;

   3.向深挖幕后、打伞破网进一步延伸;

   4.向依法惩治、快诉快判进一步延伸;

   5.向综合整治、堵塞漏洞进一步延伸;

   6.向固本强基、铲除土壤进一步延伸。

   十六、谁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直接责任人: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

   十七、农村地区打击重点是什么?

   重点打击把持或侵害基层政权组织的“问题村官”,破坏影响基层选举,以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农村黑恶痞霸势力。

   十八、城市城区打击重点是什么?

   重点打击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调查公司、咨询公司等为掩护发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以及专门受雇他人从事“造势摆场”“摆平事端”的“地下出警队”或“黑保安公司”。

   十九、重点打击的十二种“黑恶势力”是什么?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二十、发现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应如何举报?

    临沂市“扫黑办”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上海路7号临沂市公安局

    电话:0539-8102378 邮箱:lyshce@126.com

 

                                

                            2020年9月21日